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安徽金寨縣人民醫院藥劑科工作人員宋某某曾因藥品回扣問題被金寨縣人民法院以行賄罪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兩年)。服完刑後,宋某某不僅被重新安排工作,還升任為主管藥房的藥劑科的副科長。
  日前,人民網安徽頻道記者就此事展開了調查。金寨縣衛生局和金寨縣人民醫院均回應稱:宋某某通過公開競聘上崗,現所擔任職務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網友舉報:“吃回扣被判刑還能主管藥房?”
  網友舉報稱,“金寨縣醫院藥劑科工作人員宋某某曾為藥品供應商,後來居然搖身一變成為西藥房負責人。更不可思議的是:2004年4月20日經檢察機關公訴,法院判決宋某某犯行賄罪,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但這毫不影響其出來後的升遷,成為西藥房主任、藥械科副主任並主持工作(無正主任)”
  網友將此事公佈後,引發關註。許多網友認為,宋某某在醫院藥劑科工作時,就因吃藥品公司回扣腐敗而被判刑,服刑後,非但沒調離原來崗位,反而升職,主管醫院藥房的藥劑科副科長,令人無法理解。
  醫院回應:宋某某曾涉及藥品回扣窩案
  4月2日,本網記者聯繫了金寨縣人民醫院,該醫院紀委陳書記接受採訪時說,網友反映的問題與事實有一些出入。宋某某並不是藥品供應商,“94年中專畢業後便分配到醫院藥劑科工作,一直是醫院的正式在編人員。”
  陳書記稱,宋某某的確因藥品回扣問題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6個月,緩刑兩年。
  “2003年,縣檢察院查處縣人民醫院藥品回扣案,涉案80多人,但只有三、四個人最終被判刑,而且都是緩刑,其中包括宋某某。”陳書記稱,事後這些涉案人員均留在醫院工作,宋某某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
  縣衛生局:宋某某現任職務符合規定
  曾因藥品回扣問題被判刑,現如今卻當上主管藥品的藥劑科副科長,網友質疑其合理性。
  對此,金寨縣衛生局回覆稱,根據人事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及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後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通知》(人核發[1989]2號)第一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宣告緩刑的,其職務自然撤銷,安排不敘職務的臨時工作。”
  當時,金寨縣人民醫院根據此規定,免去了宋某某住院部藥房主任職務,作為普通人員安排工作。因此,安排其工作是符合規定。
  金寨縣衛生局回覆稱,2008年8月縣醫院對全院二級機構負責人進行公開競聘,當時,宋某某緩刑期已滿,可以參加公開競聘。通過公開競聘程序,宋某某競聘為藥材科副科長,後轉任藥劑科副科長(當時原藥材科內僅有三位具有藥學中級職稱人員,其中兩名即將退休)。2012年6月18日,縣醫院為加強對藥劑科的管理,決定由一名院長助理兼任藥劑科長。
  當事人:懷疑有人惡意發帖
  4月3日,人民網安徽頻道記者採訪了宋某某本人。他告訴記者,近年來,網上一直有人反映他的工作問題,他懷疑這次是有人因利益競爭而惡意發帖。
  金寨縣衛生局回覆稱,近期縣醫院對中層幹部2013年度工作進行考核,宋承富同志在醫技組二級機構負責人考核中,名次靠前。“此次考核屬正常年度工作考核,縣醫院沒有調整藥劑科科長的計劃,不存在即將重用宋某某同志。”人民網合肥4月5日電(記者 苗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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